主要接受國內外企業的委托,調查企業所屬產品被侵權假冒情況
具體為:造假窩點及存儲倉庫的偵查;假冒侵權產品的市場封殺;對假冒產品的生產及銷售情況進行調查取證,協助政府執法部門共同為合作企業進行打假。如果貴公司有這方面的需要委托我們,我們將倍感榮幸,我們將盡自己更大的努力,做好前期調查取證工作,然后積極配合政府各執法部門,對貴公司的合法權益進行保護。
質量技術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規定14種商品為偽劣商品,分別是:
1、失效、變質的;
2、危及安全和人身健康的;
3、所標明的指標與實際不符的;
4、冒用優質或認證標志和偽造許可證標志的;
5、摻雜使假、以假充真或以舊充新的;
6、有關法律、法規明確規定禁止生產、銷售的;
7、無檢查合格證或無有關單位銷售證明的;
8、未有中標明商品名稱、生產者和產地的;
9、即時使用而未標失效時間的;
10、實施生產許可證管理而未標明許可證編號、有效時期的;
11、按有關規定應用中文標明規格、等級主要技術指標或成分、含量而來標明的;
12、屬處理品而未在商品或包裝的顯著部位村明處理品字樣的;
13、劇毒、易燃等危險品而沒有標明的;
14、未注明商品的有關知識和使用說明的;